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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告知书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03-17 09:26:17


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
垫江县市政服务中心

重庆垫江市政服务有限公司

关于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告知书

 

各餐饮企业、学校:

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管理,保障市民食品安全,保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。现将县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相关要求告知如下:

一、规范收集容器

1.餐厨垃圾产生单位(个人)应自备符合重庆市分类标准的密闭式餐厨垃圾收集桶(规范标准:容量:120升、桶身壁厚:≥3.8mm、桶口及加强筋厚度≥5mm)。

2.由市政服务公司统一制作餐厨桶外观标识。

二、收运时间

1号线从7点开始收运、2号线从6点开始收运、3号线从8点开始收运。(路线见附件)

三、收运方式

1.餐厨垃圾采用“桶等车”的直运、沿街依次收运方式进行收运。

2.餐厨垃圾车到达收集点后,收运工人将以语音方式提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(个人)将收集桶推运至收集点。

3.餐厨垃圾产生单位(个人)应协助收运工人进行倒料装车,以提高收运效率。

四、告知事项

1.餐厨垃圾产生单位(个人)应向县市政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后,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方可纳入收运路线。

2.餐厨垃圾产生单位(个人)自行负责收集桶的日常管理、维护和清洗;餐厨垃圾桶收集的餐厨垃圾容量不得超过总容量的80%,避免在收运时造成二次环境污染;餐厨桶保持干净、卫生、整洁,损坏后时时更换。

3.餐厨垃圾产生单位(个人)不得将餐厨垃圾及相关的废弃油脂委托、移交、默许未经行政许可、未取得垫江县餐厨垃圾收运资质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(个人)收运处置。

4.餐厨垃圾产生单位(个人)不得提前将餐厨桶摆放到门店外,若在收运时段外随意摆放到门店外,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对餐厨桶予以没收。

5.餐厨垃圾产生单位(个人)严禁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;严禁将餐厨垃圾倒入雨(污)水管道等;严禁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、加工食用油等。

五、处罚规定

对违反餐厨垃圾投放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置相关规定的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重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依法进行查处。对阻挠、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,将移交给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。

附件:餐厨垃圾收运路线

 

垫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
垫江县市政服务中心

重庆垫江市政服务有限公司

 2023年3月17日

 

附件:

餐厨垃圾收运路线

餐厨收运1号路线:黄沙转盘→桂东大道南段国能国际旁→春花安置点→春花路口安置点春花路口→春花大道路→春花安置点→新天地→桂阳街道春花社区黄沙路→温州商贸城多弘上城→温洲商贸城→东城国际→工业园区→三合大道东城国际对面→三合大道南段→三合大道南段老轮毂厂一条街→朝阳二路物流园旁→朝阳二路物流园旁→文笔大道安置点 东区管委会桂湖路→桂溪街道天泊→桂溪街道→铁锁桥→西欧步行街南新二巷→南新街十字路口附近→南新街→工农北路→工农路→南门口中心广场→北苑小区→北苑小区新天地→县医院→县医院对面→县医院保合遂道旁→宁记汤圆食府老师范路口→老武装部→田坝转盘→人民东路→建新路→桂东大道北→桂东大道南段→东门转盘→建新路→桂湖路→高安路口→希望小学→长安试车场→长龙。 

餐厨收运2号路线:南阳大道→滨河东路→月阳路→→南阳大道西段→新华街→月阳路→新华街→月阳路桂溪华庭2号门→月阳西路→南阳路→月阳西路→明月一路→月阳西路 凤山路→明月大道→凤山西路→长安大道西段 →丹湖路→财富路→丹湖路→新华南街→滨河路→西湖路→凤南街→南阳大道西段→工农南路 →凤山路→凤南街→桂西大道南段→桂西大道→温泉路→高安。

餐厨收运3号路线:桂北大道→工农北路→北新西路→桂西大道→白银路→银光二路→白银路→银光一巷→白银路→工农北路→文化路→工农北路→人民西路→新华街北段→人民西路60号→桂西大道北段→文化西路→青年路明月二路→青年路→明月二路→明月大道→牡丹城→白龙路北部新城对面。

关于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告知书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