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购人:重庆垫江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 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重庆垫江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2 项目名称 垫江县明月大道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 3 采购依据 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《货物采购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渝垫国资司发〔2023〕53号)、重庆垫江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印发《货物采购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垫市政服务司发〔2023〕28号) 4 建设地点 垫江县 5 资金来源 采购人自筹 6 出资比例 100% 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8 采购范围 采购AC-13细粒式密级配沥青混凝土混合料560吨 9 计划供货时间 供货时间6日历天(以采购人通知供货时间为准)。 10 质量要求 满足《沥青混凝土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》(GB/T 19042-2003)规范要求。 11 供应商资格条件 (一)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提供有效的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(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)。 (二)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: (三)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。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 √不接受。 13 踏勘现场 √不组织,不统一组织,供应商自行踏勘也可联系采购人带领进行踏勘。 14 分包 √不允许。 15 公告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者,请于2023年11月27日起,在重庆垫江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(http://www.cqdjszfw.com/)下载本项目的公告文件、答疑、补遗等相关资料。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,采购人都视为供应商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过程和事宜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。 16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、说明和补正(但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)组成。 17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综合单价470.00元/吨(大写人民币肆佰柒拾元每吨)。单价包干,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;报价包含产品的出厂材料费、仓储费、运杂费(装运和运输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)、上车费、风险费、人工费、保险(交货验收前)、成品和半成品保护、税费、办理供货产品所需要的各种许可证、提供供货产品所需的各种有效检测报告(自检)、增值税发票、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所有资料等涉及本项目的一切费用。 18 竞争性比选保证金 1、缴纳竞价保证金:3000元; 2、银行转账:通过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; 3、退还时间:未中标人的保证金,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。 中标人(中标候选人)的保证金,中标候选人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(中标候选人)的保证金。 19 竞争性比选保证金账户 1、户名:重庆垫江市政服务有限公司; 2、银行名称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; 3、银行账号:31630101040020590。 20 响应文件份数、要求 1、 一式一份,要求响应文件用纸质文件袋进行密封,密封处加盖鲜章;在响应文件中,按规定签署、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、盖章(加盖鲜章); 2、 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,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(或其授权代表)或自然人(供应商为自然人)签署确认。 3、 响应文件请注明:垫江县明月大道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响应文件---( 公司全称); 2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 1、 递交时间:2023年 11月 30 日 14时 00 分至15时00分; 2、 截止时间:2023年 11月 30日 15时 00分; 3、 将响应文件原件递交至重庆垫江市政服务有限公司512会议室。 4、 递交说明:除本时间段外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,我司将拒绝认可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。 22 重复递交 以第一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为准。 23 评审程序 1、在递交截止时间到后由采购人统一开启响应文件; 2、评审小组评审; 3、确定成交人和成交价; 4、评审结束; 5、结果在重庆垫江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(http://www.cqdjszfw.com/)公示。 24 评审小组的组建 采购人自行组织,由 3 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。 25 履约担保 1、 担保金额:履约担保金金额为成交金额(总价)的10%; 2、 担保形式:银行转账; 3、 递交时间:签订合同前; 4、 退还时间:履约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。 26 结算原则 单价包干,工程量按实际供应数量结算,结算总价=成交综合单价×实际供应数量; 27 支付方式 供应商完成材料供货后,与采购人对实际供货数量进行核对,提交相应的检测报告(自检)及增值税发票等资料后,一次性支付货款。 28 定选办法 1、本次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人。 29 废弃条款 1、供应商名称与资格审查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; 2、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,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、无法辨认的; 3、供应商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的; 4、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; 5、响应文件的几个组成部分的任一部分被认定为无效的; 6、供应商未按评审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验的; 7、报价函为手工填写的或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; 8、清单单价×供货量的合计与报价函的总价不一致的; 9、在规定时间段外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; 10、未在规定签署、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、盖章(加盖鲜章)的; 11、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。 30 重新采购及流选处理办法 1、重新采购 (l)采购时间止,采购申请人少于3 个的; (2)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采购响应文件的; (3)经评审后,如合格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,且明显缺乏竞争的,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全部采购响应文件,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(定为第二次采购)。 2、流选处理办法 当第二次采购流选时,采购人可不再组织采购,将采取合适的方式自行确认成交供应商。 31 合同签订 成交后5个工作日完成合同签订,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。 32 特别说明 1、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对价格不予调整; 2、成交人需无条件配合进行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。 联系方式: 联系方式: 采购人:重庆垫江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: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南内街中心广场东侧 联系人:张老师 电 话:023-81869626 15923737588 邮 箱:垫江县明月大道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
竞争性比选公告
2、评审小组对所有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核。
3、评审小组对合格响应文件评议,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,且报价最低的原则,推荐成交供应商。
4、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,公示成交结果。
5、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的,则由现场抽签确定。
6、若成交人以书面方式提出放弃成交权益,则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。